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二段168号
联系方式:1588138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
联系方式:13194863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19486376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3月11日
相关附件: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二次)谈判文件(311153045)(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