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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74580]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制米厂)招租公告(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GCL]

   2023-12-07 公开招标1730

项目概况

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制米厂)招租公告(第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x[2023]036-3号

项目名称: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制米厂)招租公告(第四次)

预算金额:43.78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83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以现有厂房设施设备和办公楼房、仓库等对外出租,租期5年,年租金起租价43.7832万元,竞价承租,厂房设施设备仅限于大米加工生产经营使用,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不得转租,不得另作他用,厂区外围确保周边粮仓储备粮收购与保粮通道。

2、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是该厂的所有权人,承租后可随时进驻,租赁期内生产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承租人,承租人在征得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同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其进行装修改造。

3、竞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

4、中标人必须在投标结束后7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交由中标人(承租人)经营使用,给予1个月进场准备期(1个月准备期免租金),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上述租赁物在租赁经营期内所有权归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所有,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承租人,承租人征得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其装修改造,且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协议到期后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6、项目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责任自负,相关运行费用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中标人不得改动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者擅自改动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其他说明:

该米厂地处市区内,用电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电容量费用,每年需缴25.344万元(电容量为800kva,26.4元/kva/月,即:800kva×26.4元×12月=25.344万元/年,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址:江西樟树国家粮食储备库

联系方式:杨先生13507055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二楼右侧

联系方式:严进1397953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进

电 话: 1397953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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