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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74569]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普通公路“车路空天”一体化感知系统交通新基建示范工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项目-招标公告[ZI4]

   2023-11-28 公开招标1667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普通公路“车路空天”一体化感知系统交通新基建示范工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265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普通公路“车路空天”一体化感知系统交通新基建示范工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150,000.00元

最高限价:2415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豫政采(2)20232035-1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普通公路“车路空天”一体化感知系统交通新基建示范工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项目包11434000014340000
2豫政采(2)20232035-2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普通公路“车路空天”一体化感知系统交通新基建示范工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项目包294000009400000
3豫政采(2)20232035-3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普通公路“车路空天”一体化感知系统交通新基建示范工程(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项目包341000041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共分为3个标包,具体需求如下:

包1:河南省重点区域遥感影像的超分辨率重建及应用分析

1.省内重点区域0.3米分辨率遥感影像的获取

2.全省26.8万公里电子年报数据提升

3.基于遥感影像的普通公路多源数据专题应用分析

(1)基于遥感影像的多源数据提取与融合

(2)国省道省际出口专题应用分析

(3)中心城市对外出口专题应用分析

(4)城区对外出口专题应用分析

(5)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题应用分析

(6)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专题应用分析

(7)大型物流枢纽专题应用分析

包2:基于多源遥感的河南省普通公路安全监测

1.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基础隐患点识别及数据库建设

(1)使用时序insar技术开展普通公路沿线形变监测:首次开展2021-2023三年度全省范围形变监测,提取道路相关形变区域。

(2)重点路段道路灾毁三维模型:针对交通行业和地质行业确定的重点路段开展固定翼激光雷达巡检,构建重点路段道路灾毁三维模型,路段里程不低于1000公里,带宽不低于300米。

2.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精细化建模

针对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基础隐患点识别及数据库建设中通过insar技术和激光雷达技术以及交通行业和地质行业上报的重特大道路灾毁隐患点开展旋翼无人机的精细化建模,点位总数量不低于320个。

3.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划定和稳定性评估

针对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基础隐患点识别及数据库建设和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精细化建模中的基础隐患点和重点隐患点结合已有的多源数据(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开展易发区划定和稳定性评估,每个隐患点要形成独立的图件和报告。

4.应急测绘

重点灾害发生后,开展灾后水体提取、道路通阻分析、应急地图制图等灾后应急工作,辅助交通中心制定应急指挥方案。

包3:工程监理

对整个项目所含的包1、包2的实施和验收阶段进行监理,包括技术方案、技术流程、过程质量检查、成果质量检查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4.服务期限:包1、包2两年。

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所有验收。

5.5.验收标准:成果达到采购人的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 court. gov. 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资质要求:包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资质或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资质证书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注: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包3:不接受联合投标。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nggzy.com/)

3.方式:投标人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电子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郑州市经二路12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71-61335566。

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每个标包按预算价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招标代理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371-87166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424

联系人:朱少堃、沈盼盼、胡凤娟、贠爱红

联系方式:0371-56271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少堃、沈盼盼、胡凤娟、贠爱红

联系方式:0371-5627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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