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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769]江西省公安厅处置报废船艇项目第四次竞价公告KHQ

   2023-09-15 招标代理机构55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处置报废船艇项目第四次竞价公告
品目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非金属废料回收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金属废料回收设备
采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南昌市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0:4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791-87288701
采购单位江西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87288701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处置报废船艇项目第四次竞价公告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详见公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公安厅就一艘报废船艇整体进行处置,预计底价为28100元,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数量单位预计底价

(人民币)

江西省公安厅处置废船艇项目报128100元

船体为玻璃钢材质结构,船长23米,船宽4.2米,主甲板以上仅为一层。投标人可进行现场勘察,请提前壹个工作日联系:万警官,电话:87288701。

项目要求:

本次进行处置的船艇为已为报废的船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将船艇交付给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该船艇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回收后将报废船艇翻新或做其他用途。

签订合同1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陪同下将船艇上所有警用相关标志去除,并将需处置的报废船艇拖离采购人码头,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拖离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与其委派员工发生任何用工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次竞价将设置底价为28100元(不得低于此价),报价最高供应商获得上述报废船艇的处置权:

回收费用全部按照我厅要求上缴国库。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以及工程实施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评审办法:

符合要求且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2时;

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采购人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3年9月15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8728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电 话: 0791-872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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