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电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s2023071703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电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心电分析仪1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成安开标室(丽苑大厦14楼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张主任
联系方式: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4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房间
联系方式:贾凤徕 0411-8280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凤徕
电 话: 0411-8280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