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药剂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722
项目名称: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药剂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药剂采购应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722
项目名称: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药剂采购(二次)
采购需求:污水处理药剂采购,主要为生物质碳源(麦可碳)cod当量110万mg/l;pac,液体,有效含量10%;次氯酸钠,液体,有效含量10%;pam(阴离子);pam(阳离子)。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按招标人需求供货
供货地点: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
供货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按招标人需求供货,服务期限内招标人不对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做承诺。(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预算: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总采购预算不超过18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被委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英俊名城小区12栋105室88号
联系人:肖楠
电话:17743182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按招标人需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被委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7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3913182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英俊名城小区12栋105室88号
联系方式:肖楠17743182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0431-81815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0431-8181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