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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67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竞争性磋商DXI

   2023-08-19 招标代理机构614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
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牡丹江市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9日 17: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54531157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18545311578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先生0453-398499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zc【2023】03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ljzc【2023】03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税务拍卖服务

三、采购预算:0元

四、服务需求:对我局组织的拍卖活动及其他符合征管法规定的其他财产进行拍卖。

服务期限: 1年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与方式和标书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质(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在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获取招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09时30分。

注: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十一、 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地 址:牡丹江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5453115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联 系 人: 崔先生

电 话:0453-3984999 15704530999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质(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在 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地址:牡丹江市

联系方式:张女士18545311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条路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崔先生0453-398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854531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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