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办公楼发光字及牌匾灯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598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办公楼发光字及牌匾灯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3.316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3.316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办公楼发光字及牌匾灯箱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办公楼发光字及牌匾灯箱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3-598;
3、采购内容: 新办公楼发光字及牌匾灯箱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金额:2,533,169.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 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工期30天;
7、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标识制作安装);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类似工程业绩(单体的工程规模及工艺类似)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需具备制作、安装和维护发光字的技术能力,需制作、安装发光字相应的设备,负责取得市政审批手续能力(提供承诺书);
7、安全保障:需要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和规划,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需要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供承诺书);
8、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202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9、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10、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的职责分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 系 人: 齐先生
电 话:0431-8499284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176440388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齐先生0431-8499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付艳1764403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艳
电 话: 176440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