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1871-1865008JZ501
2. 项目名称:泰州市国省道及快速路四座隧道修复工程
3.招标组织类型:自行招标委托代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
二:评标情况
5.中标单位:安徽合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陆佰肆拾捌万柒仟伍佰陆拾贰元贰角贰分(小写:6487562.22元)
7.项目经理:王法兵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9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泰州市交通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方式:0523-86226608
公示期: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3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