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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6937]贵港市星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优抚医院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TZD]

   2022-07-19 招标代理机构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优抚医院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品目工程/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8: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预算金额¥7720.6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23782
采购单位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2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0775-4523782
代理机构名称贵港市星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75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工 ,0775-4363601
项目概况

贵港市优抚医院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2-g2-01806-rfgl

项目名称:贵港市优抚医院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7720.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20.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760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专业高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的贰 级以上(含贰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5%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235号

联系方式:林工,0775-4523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港市星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750号11楼

联系方式:何工 ,0775-4363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775-452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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