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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164]《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JKJ

   2022-09-06 招标代理机构10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品目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4-82101606
采购单位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仇女士0514-87821699
代理机构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514-82101606
附件:
附件1网站附件-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x
项目概况

《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2127

项目名称:《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扬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公司全称+所投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磋商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9月19日09点00分。

5、凡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供应商相关人员,需携带《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承诺书》原件出席,详见第六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联系方式:仇女士0514-8782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李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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