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期公司债发行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南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8日 17: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 ||
预算金额 | ¥0.2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冬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6690838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女士/0797-66275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冬英/0797-6690838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期公司债发行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z2022-nkqy-g004-1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期公司债发行项目
预算金额:0.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申请和发行的规模 | 综合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即发行综合服务费率) |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期公司债发行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及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并在批准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及期限 | 0.25%/年(综合服务费用包含承销费用、审计师费和律师费用)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证券业务承销资质的证券公司。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至 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报名信息发送至jxxznk@163.com,报名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出席开标大会,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付款方法:本次债券承销费用按以下方式予以支付:(1)按实际销售及募集到位资金予以据实支付;(2)承销债券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取得无异议函)通知之日起120天内未能全额完成债券承销任务或募集资金未能全额到账,则中标人应无条件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本次债项的分销工作,且第三方机构有权根据其实际的销售额或引入的资金额(以募集资金到账为准)占债券实际销售及到账额的比例分配承销费用,但第三方机构可参与分配的承销费用总额应不超过最终结算时承销费总额的70%部分,分销具体合作模式、费用分配模式或分成方式等可由中标人与第三方机构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确定;(3)若引入第三方机构后60天内,中标人与第三方机构仍未实现全额销售任务,视为中标人不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与第三方机构以其所实际已完成的销售额或引入资金额进行结算,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本项目为发行失败的,招标人可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4、债券承销服务:承销债券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取得无异议函)通知后之日起120天内未能全额完成债券的销售任务或募集资金未能到账,则发行人有权引入其他有实质意向的合作机构联合参与发行销售工作;在此情况下,中标人应承诺愿意将承销费利益让渡给合作机构或与其分成共享;具体合作模式、利益让渡或分成方式以各方协商确定为准。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6、新冠肺炎防控:
(1)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来自中高风险区、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联系方式:邓女士/0797-6627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接官亭小区一米阳光公寓四楼
联系方式:方冬英/0797-6690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冬英
电 话: 0797-669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