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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污水管网工程竞争性磋商DI8

   2022-07-17 招标代理机构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污水管网工程
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福安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7日 17: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预算金额¥49.527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3-6691688
采购单位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先生13559013369
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d区22幢1梯1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3-6691688
附件:
附件1项目报名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污水管网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2)[zx]022

项目名称: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污水管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27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2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简要服务要求允许进口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
11-1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污水管网工程1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9527298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 (3)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方式:(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ndfszb@126.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帐号9060511020010000165168131010100100355208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安市溪潭镇溪填村

联系方式:赵先生13559013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d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3-669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3-669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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