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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和配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竞争性谈判公告NM3

   2022-07-17 招标代理机构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和配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品目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采购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7日 22:5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1707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4.21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780669
采购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段警官,0898-68836327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工,0898-66780669
项目概况

海南省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和配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1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wzb20220752

项目名称:海南省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和配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4.21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21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南省强制戒毒所改扩建和配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具体详见第五章的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1707室)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由购买人持单位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投标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单、缴纳税收凭证或是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2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或承诺函)。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二、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公安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联系方式:段警官,0898-68836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联系方式:邹工,0898-6678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0898-667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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