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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光小学(福州市晋安湖学校)小学午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KFK

   2022-07-18 招标代理机构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小学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红光小学(福州市晋安湖学校)
行政区域晋安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8日 06: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预算金额¥0.00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童礼、蔡闽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896688
采购单位福州市红光小学(福州市晋安湖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红光小学(福州市晋安湖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文婷/0591-8362255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童礼、蔡闽珠/0591-83896688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1).doc
项目概况

小学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2022056

项目名称:小学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小学午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期限:3年;简要技术需求须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声明函。(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9)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有:集体用餐配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本公司电子信箱:116216948@qq.com。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帐 号:35050187530000000661

2、注:本项目非使用财政性资金,故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红光小学(福州市晋安湖学校)

地址:福州市红光小学(福州市晋安湖学校)

联系方式:王文婷/0591-83622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韩童礼、蔡闽珠/0591-8389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童礼、蔡闽珠

电 话: 0591-838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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