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猪肉(不含副产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 ||
采购单位 | 中南大学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5日 19:52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88830218 | ||
采购单位 | 中南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老师 0731-888365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子怡 王思 0731-84511088 |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猪肉(不含副产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20220201-0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731-888302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老师 0731-888365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子怡 王思 0731-845110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
1.评审办法:质量优先法(综合评分标准)。
2.入围家数:四家
3.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5家时,采购活动终止)。
4.采购内容: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 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 交货 地点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 | 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猪肉(不含副产品)采购项目 | 精瘦肉 | 斤 | 900万元/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 去骨去皮前腿 | 斤 | ||||
3 | 去骨去皮后腿 | 斤 | ||||
4 | 去骨带皮前腿 | 斤 | ||||
5 | 去骨带皮后腿 | 斤 | ||||
6 | 去皮五花肉 | 斤 | ||||
7 | 带皮五花肉 | 斤 | ||||
8 | 带皮小五花 | 斤 | ||||
9 | 腿五花 | 斤 | ||||
10 | 里脊肉 | 斤 | ||||
11 | 肥膘 | 斤 | ||||
12 | 1:9碎精 | 斤 | ||||
13 | 8:2碎肥 | 斤 | ||||
14 | 筒子骨 | 斤 | ||||
15 | 整排(半边猪的全部排骨) | 斤 | ||||
16 | 仔排 | 斤 | ||||
17 | 脊骨 | 斤 | ||||
18 | 杂骨 | 斤 |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人是中南大学。为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卫生安全,规范管理,现就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猪肉(不含副产品)采购项目组织本次征集,选定猪肉(不含副产品)采购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征集。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框架协议的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并按框架协议约定签订合同,最多供货两年。
6.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7、采购方式:框架协议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征集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天09点00分至12点00分,15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3)方式(以下方式选择其一):
(1)线下获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点购买征集文件;
(2)线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版发送至1738283601@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征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线上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可通过转账方式缴纳获取文件费用,“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须写全称)、开 户 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银行帐号:600700068”,并在转账时备注“06068+公司简称”)。
3、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方式(以下方式选择其一):
(1)线下方式:
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二厅(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线上方式:
1)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6室,无需在提交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只需远程线上参加开标活动即可。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前领取开标会议通知(其中包含:远程会议系统邀请链接、参会密码等),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远程开标仪式。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开启远程会议系统。各供应商需及时进入远程会议系统,并将名称修改为“供应商名称”格式。
注: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届时将采用“腾讯会议”app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前自行完成所有远程线上会议准备工作(如准备远程线上会议所需设备、下载并注册“腾讯会议”app等),并确保开标期间正常使用,因供应商自身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导致其无法正常参与开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开标会议开始5分钟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经联系仍未进入远程会议系统、拒绝参加远程会议系统开标仪式等未进入远程会议系统的供应商,视同放弃参加开标仪式并认可开标结果。线上方式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需在线上回复相关信息,未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3、逾期送达(线上方式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线下方式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间为准)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线上或线下),未购买征集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1)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南大学校园网(http://tz.its.csu.edu.cn/)、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http://czzx.csu.edu.cn/)发布。
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5、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注意事项
项目报名及开评标期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最多1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参加报名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开标当日居民健康码为绿色,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请各供应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
4)近一个月内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的,必须向代理服务机构特别申报。如不申报,将负法律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