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专用车配件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宽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 11: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国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8854358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10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姣音0431-810858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国楠0431-88854358 |
2022年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专用车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207-01
项目名称:2022年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专用车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雪专用车配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且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响应文件中);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专用车配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2年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雪专用车配件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xyzx-2207-01
3. 预算金额:120万元。
4. 最高限价:120万元。
5. 采购需求:清雪专用车配件
6. 服务期限:1年
7. 供 货 期:常用件2日内,非常用件5个工作日内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9. 供货地点:按照需方要求供货地点供货,交货时交货地点发生变更的,以需方指定地点为准
10.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且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响应文件中);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上述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1032号
联系方式:王姣音0431-81085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韩国楠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国楠
电 话:0431-88854358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1032号
联系方式:王姣音0431-81085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韩国楠0431-88854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国楠
电 话: 0431-8885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