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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13243]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QUA]

   2022-07-21 招标代理机构24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阜宁县人民法院(机关)
行政区域阜宁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5: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6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力
项目联系电话15189248599
采购单位阜宁县人民法院(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城南新区香港路7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0101036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文港中路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14623432
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xhgl-g2022-0007

2.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630万元(210万元/年)

4.最高限价:630万元(210万元/年)

5.采购需求: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保安、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不包含空调、电梯、消防等设备维保)、会务保障等所有物业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其中试用三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8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http://222.188.104.198/fnztb/)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6日09点00分

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阜宁县城香港路717号

联系方式:13770101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方式:1518924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刘生远

电话:1377010103615189248599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电 话:0515-69917082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信用承诺.docx

阜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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