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巴楚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13: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1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中间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7218.1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阿布都伟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8-5720880 | ||
采购单位 | 巴楚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巴楚县友谊北路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8-62125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巴楚县住建局5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8-5720880 |
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gk)2022-28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食材集中统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2181079.93
最高限价(元):8492046.1,39199263.44,11911374.24,4126797,8451599.1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各中小学幼儿园大米、面粉、清油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92046.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中小学幼儿园大米、面粉、清油采购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各中小学幼儿园肉类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199263.4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中小学幼儿园肉类采购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各中小学幼儿园时令蔬菜、时令水果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911374.2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中小学幼儿园时令蔬菜、时令水果采购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各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馕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12679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馕采购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各中小学幼儿园副食品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51599.1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中小学幼儿园副食品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3、4、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2: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7室或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中间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中间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教育局
地 址:巴楚县友谊北路68号
联系方式:0998-6212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楚县住建局507室
联系方式:0998-572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布都伟力
电 话:0998-572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