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13:47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602571 | ||
采购单位 |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工 0898-686687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 0898-68602571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shb-2022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6025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898-686687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0898-68602571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内容
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进行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9〕781号)规定,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现将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概述:
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海口中心站)现有监测站、点11个(下辖秀英、清澜、博鳌、乌场、三亚、莺歌海、东方、洋浦8个海洋环境监测站以及临高、陵水、龙楼3个测点。),负责所辖海域海洋观测预报业务,履行海洋观测预报职责,承担所在海域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调查评估工作,为所在海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海上测绘活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所辖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保护修复和预警监测、海洋生态保护补偿调查评估工作。因海南岛海岸线1800余公里,且各监测站点防灾减灾和观测设施设备处于较偏僻区域,路况较差,中心站现有车辆经鉴定不适宜开展业务保障工作。为有效开展以上系列工作,拟开展中心站车辆租赁工作。
2.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hnshb-20220701
4.招标人: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预算金额:0元,本项目为单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采购内容
海口中心站日常用车,出发地一般为海南省海口市,服务范围为全省及南海局所辖海区区域。本项目已纳入年初预算,在自有资金列支。
(二)技术要求
1.车辆性能需求
(1)普通小车(越野车、suv、皮卡),车龄3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其中,皮卡、越野车、suv车型要求2.0l及以上或相当排量,为类似丰田、本田或同等档次品牌车辆(参考官方指导价)。
(2)中巴(15-21座),车龄3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车型要求2.7l及以上或相当排量,为类似丰田考斯特(汽油版)或同等档次品牌车辆(参考官方指导价)。
2.驾驶员要求
驾驶员有五年或以上驾龄,获得相应车型准驾驾照:(1)普通小车(越野车、suv、皮卡):a1、a2、a3、b1、b2、c1驾照,如为自动挡车型可为c2驾照;(2)中巴(15-21座):a1、a2、b1,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当年体检报告)且无犯罪记录的,熟悉海南省内(高速)所有线路。
3.保险条款
(1)中标人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以中标人为受益人的交强险、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为租赁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或以上级别)、司机责任险(20万元或以上/座)、乘客责任险(20万元或以上/座)。
(2)上述保险、不计免赔服务仅免除保险范围内的有关损失,但不免除如因招标人违法违规、事故等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
(3)如发生车损或其他保险事故,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损失,中标人负责处理事故和办理保险索赔;如发生事故不在保险范围之内的,由相应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4)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保险事故,中标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和报险。如因中标人未及时报警和报险,或因未提供用于保险索赔所必要的各项证据和证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维修费、伤害赔偿费和其他一切损失均应由中标人负责。
(5)如发生车损需维修,由中标人负责对受损的车辆进行维修,正常车辆行驶所产生的车损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但非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害或费用除外(招标人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应承担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的30%,维修车辆期间按正常租车费天计算误工费)。
4.保养维修
(1)定期保养:车辆每次保养后累计行驶6000公里,中标人应进行例行保养维修。
(2)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中标人应立即停止行驶,并及时将故障车辆送到维修厂进行维修,并及时为招标人提供替代车以免耽误招标人行程,或承担紧急情况下招标人自行转换交通工具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中标人有权自行确定车辆维修的维修厂,招标人不得强行指定,保养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三、商务要求
(一) 合同履行期限
2年,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考核达标,可在2023年与中标方续签1年,考核标准附后。
(二)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出发地一般为海南省海口市,服务范围为全省及南海局所辖海区区域。
(三) 付款方式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实际租赁车型和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确定,招标人租赁使用车辆每个月按合同单价和实际用车量计算租车费用,在中标人开具增值税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车型,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四、其他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招标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附件
附件1、租车价格
车型 | 全天(不限时) | 半天(4.5个小时及以内) | ||||||
300公里(含)里程内 | 超出里程收费标准 | 200公里(含)里程内 | 超出里程收费标准 | |||||
皮卡、越野车、suv | 最高限价 | 600元/天 | 固定价 | 2元/公里 | 最高限价 | 400元/半天 | 固定价 | 2元/公里 |
中巴(15-23座) | 1300元/天 | 3元/公里 | 700元/半天 | 3元/公里 |
注:以上租车价格为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每种车型的报价不能超过其对应的最高限价(报价折扣率不高于100%)。租价包含车辆租金、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支出,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司机服务费200元/天(固定价,含餐费)及司机住宿费用。如招标人需要过夜,司机住宿费用由招标人另外支付,标准:200元/晚,计入租车总费用。超里程费用、司机服务费、住宿费为固定单价,不需要投标人报价(不计入折扣率)。
附件2、考核标准
招标单位用车人每次出车进行一次服务打分,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复评:
1.在半年内,中标人有1次常规考核低于90分的,扣除当月租车费用总额的5%,并对其提出整改要求,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2.中标人出现第2次常规考核低于90分的,将扣除当月租车费用总额的20%,并对其提出整改要求,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附上书面承诺;
3.中标人累计有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扣除第3次考核低于90分当月租车费用总额的30%。
每年度中标人存在三次常规考核低于90分的(不要求连续),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到2022年底考核达标,可在2023年与中标方续签。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扣(加)分说明 | 评分 |
1 | 派车是否准点 (20分) | 提前到达出发地点,做好出车准备得20分。 扣分项: 1、每迟到1分钟扣1分; 2、到达出发地点,但没有做好出车准备每次扣5分。 | ||
2 | 驾驶员服务意识(20分) | 满足驾龄要求,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积极主动熟悉出行线路,满足乘车人正常合理乘车需求得20分。 扣分项: 1、驾龄不足5年扣5分; 2、每走错一次路线扣2分; 3、无提供矿泉水扣5分; 4、不按乘车人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扣5分; 5、对乘车人出言不逊扣5分; 6、殴打、恐吓、辱骂乘车人扣20分; 7、擅自停止服务的扣20分; 8、对乘车人其他合理诉求不落实,视情况扣分。 | ||
3 | 驾驶员仪容仪表(10分) | 满足年龄及身体健康要求,有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大方。 扣分项: 1、年龄45岁以上扣5分; 2、无统一着装扣5分; 3、衣服脏、乱,奇装异服、光膀子、穿短裤、留长发、发型奇异、穿拖鞋等仪容仪表不整视情况扣1-5分; 4、身体不健康扣10分并立即更换。 | ||
4 | 安全文明驾驶 (25分) | 重视安全文明驾驶工作,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遵守交通规划,文明驾驶得25分。 扣分项: 1、出车前无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扣15分; 2、行车过程向车窗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视情况扣1-5分; 3、行车过程有饮食、抽烟、接听电话、聊天、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视情况扣1-5分; 4、违规变道、不保持安全车距、超速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视情况扣1-10分; 5、没有及时加油影响出行视情况扣1-10分; 6、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及时有效处置扣10分; 7、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扣20分。 | ||
5 | 车容及车况 (25分) | 车辆符合要求(普通轿车、中巴不超过3年,大巴不超过5年,行程不超过18万公里),车况良好,车身无损坏、车内干净整洁得25分。 扣分项: 1、车身外观、车厢和座位有损坏、涂鸦视情况扣1-10分; 2、车内有杂物、垃圾或异味视情况扣1-10分; 3、行车过程车辆出现故障或运行不正常影响安全行车视情况扣5-10分; 4、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及救援物品扣10分。 | ||
6 | 加分项(10分) | 乘车人对以上5项服务中某项服务觉得特别好的,可视情况加1-10分。 |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