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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11785]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H4]

   2022-07-20 招标代理机构5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
行政区域宁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0日 22: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8.180.166.245:8081)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0:30
开标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一楼第二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预算金额¥34.9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项目联系电话18082499900
采购单位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庆阳市宁县盘克中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4-6667139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政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20米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4-8889066
附件:
附件1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8.180.166.245:80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18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2-0092

项目名称: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93(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眼压计、数码裂隙灯显微镜、充电式直接检眼镜、眼科a/b超声诊断仪、验光仪、多功能耳鼻喉工作台、鼻窦镜、耳镜、喉镜、色觉检查表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2022年6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须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2022年6月连续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21至2022-07-27,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8.180.166.245:8081)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初次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模块点击“用户注册”,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8-18 10:30

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一楼第二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政府采购投标工具包(2060)”方可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咨询电话:4006-1234-34。4.本项目开评标过程通过甘肃中工国际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125.75.150.106:3210/login/bidder)进行,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开评标系统,完成环境检测(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即可),确认供应商登录页面正常打开,将加密的gpt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供应商须在开标会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供应商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县盘克中心卫生院

地 址:庆阳市宁县盘克中街4号

联系方式:0934-6667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政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20米处

联系方式:0934-888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电 话:180824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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