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现场勘查及安全防护装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19: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丰登苏杭名苑11-1-101三楼开标厅(从宁安北大街东侧邮储银行侧巷进入)。 | ||
预算金额 | ¥133.7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良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9599755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56889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阅海商务区正丰·未来中心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19599755 |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002682
项目编号:xz099-hw22051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现场勘查及安全防护装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13371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371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现场勘查及安全防护装备采购 | 交通管理设备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1337100 | 无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3371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查询。(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7-21 08:30:00 至 2022-07-2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8-1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丰登苏杭名苑11-1-101三楼开标厅(从宁安北大街东侧邮储银行侧巷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至指定代理公司电子邮箱,邮件中清楚写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或到我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料递交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级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 0951-568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阅海商务区正丰·未来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 13619599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赵德明
电话: 0951-568898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孙良俊
电话: 1361959975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
交警总队防护装备-采购文件slj-2022-7-20.pdf | |||||
招标项目资料领取登记表.xls |
发布日期: 2022-07-20